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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秦明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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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一早,我和大宝满怀信心地坐在专案组会议室里。旁边坐着的,是同样也满怀信心的林涛。

    “经过我们昨天复勘现场和复检尸体,基本把凶手在现场的活动过程还原出来了。”我开门见山地说,“通过现场、尸体上的血迹分布和尸体上的一些特征性损伤,我可以断定,凶手行凶的时候,男女死者正在发生性行为,凶手是从背后突然袭击的。”

    “我赞同。”林涛说,“根据昨天的现场实验,依据喷溅血迹形态和天花板上的甩溅血迹形态,凶手确实是在女死者躺着的位置前侧发动攻击的。”

    专案组的所有人脸上都是一副迷茫的表情。大家都在想,工作一天,就得出这么个结论?

    我接着说:“好,既然是正在发生性行为的时候被打击致死,那么请问,女死者体内的精液是哪里来的?”

    “大小便都失禁了,精液不可以失禁吗?”有侦查员问道。

    “有的重度颅脑损伤案例中,确实有滑精的现象,”我说,“但是精液失禁和射精是不一样的,提取发现的位置和量的多少都有区别。”

    “这个也不应该算是个问题吧。”曹支队长转头对小杨说,“精液不是送去DNA检验了吗?结果怎么样?”

    小杨支支吾吾半天,说:“DNA结果今天上午才能出来。”

    “今天上午?”曹支队长大发雷霆,“都几天了,DNA还没出来?”

    小杨说:“最近DNA实验室接的打拐任务重,本来我们认为这个案子没有什么问题,查完因果关系就破案了,所以对精液的检验也不是很重视。”

    “可以理解,我们开始也都先入为主了。”我为小杨开脱,“之前我们确实都认为此案无须刑事技术的支持,矛盾关系明显,只需要深入调查就可以破案的。”

    曹支队长说:“那我们下一步该怎么做呢?”

    我说:“我们通过对现场以及现场的衣物进行勘查,发现凶手进入现场后,没有任何翻动现场的迹象,也就是说凶手并不是为了财。痕迹检验通过对撬门的痕迹进行分析后,确认撬门的工具是一把类似瓦工铲的工具。这样的工具不是杀人或者盗窃的利器,而应该是随身携带的物品。”

    我喝了口水,接着说:“结合尸体的检验结果,死者确实是被锤类工具打击头部,而我们又在现场发现了一个就地取材的锤子的痕迹物证,这都说明,凶手作案完全是出于临时起意。”

    “我们之前就是这样分析的,”曹支队长说,“凶手可能是和张花娆有约的另一名男子,看到张花娆和别人正在发生性关系,一时气愤,杀了两人。”

    小杨此时突然插嘴说:“DNA室刚刚来了消息,张花娆的阴道擦拭物检出一名男性DNA,不是付离的精液。”

    专案组里开始有了一些小的嘈杂。

    “果然不是付离的精液。”我说,“这个精液应该是犯罪分子的。”

    “这倒是个好消息,我们有了犯罪分子的指纹和DNA,离破案不远了。”曹支队长说。

    “那我接着说,”我说,“如果凶手是为了泄愤,那么他进入现场后,对女人施加的打击力度应该大于男人。而我们检验发现,男人的损伤比女人的严重得多。这恰恰提示了凶手要致男人于死地,而并不想致女人于死地的一种心态,对女人头部的打击可能只是为了让女人失去反抗能力。”

    曹支队长点了点头。

    我接着说道:“凶手打死男人后,翻过男人的尸体,又对女人的颞部打击了几下,然后奸尸。女人全身没有发现任何抵抗伤、约束伤或者是泄愤损伤。如果凶手只是因为醋意大发而去杀人,那么他势必会在女人尸体上泄愤,制造一些多余的濒死期损伤或死后损伤。这说明这个凶手的主要目的还是性,而不是愤。”

    “我补充一点,”林涛插话道,“我们在门闩上发现了一枚血指纹,血经过检验是男死者的。这就说明,凶手在杀死付离和张花娆后,又去大门处摸了一下门闩。显然不是为了从大门处逃离,因为他的出入口很确定是在后门。那么,他为什么要去摸一下门闩呢?这个问题困惑我很久。昨天,我又在窗户的窗帘一角,发现了一些擦蹭状血迹,应该是凶手带血的手擦上去的。我才豁然开朗。”

    林涛的这个发现让我很吃惊,惊得一时合不上嘴巴。

    林涛接着说:“我觉得凶手杀完人到奸尸之间,有一个活动过程。活动的内容是检查大门的门闩是否插好,并且把窗帘拉上了。”

    “你是说凶手进入现场的时候,窗帘是没有拉闭的?”我问。

    “是的,从擦蹭状血迹的方向看,那个动作应该是拉窗帘的动作。”林涛自信地说。

    “你的这个发现太关键了!完全印证了我的想法。”我兴奋地说,“刚才我们说到,凶手侵入室内作案的主要目的是性,而不是情、仇、债,那么,是什么刺激到凶手,让他下杀手的呢?肯定也是和性有关。”

    我低头整理了一下思路,说:“我大胆地推测一下,很可能是付离和张花娆在发生性关系的时候,被凶手看到了。凶手一时兴起,就用随身携带的瓦工铲弄开了后门。因为大门是铁门,而且是闭合状态的,所以凶手只有选择从后门进入。进门后,凶手没有过多的动作,杀完人,检查门窗状况,奸尸,然后走人。”

    大宝点头道:“嗯,我完全同意。凶手之所以会不放心,去检查门闩,又在深更半夜不顾屋内温度高,拉闭窗帘,就是因为他害怕有别人和他一样,看见刺激的场景,就想干一些刺激的事情。”

    “是的,”我说,“这就说明了凶手的防卫戒备心理,这种心理是从他自己的犯罪手法里总结出来的。简单地说,他怕别人效仿他。”

    “分析得很在理。”曹支队长说,“那么,我们之前的侦查方向就完全错了,对于下一步工作的开展你们有没有什么好的建议?”

    我点点头,说:“刚才说了,这个人随身携带瓦工铲,那么他很有可能就是一名瓦匠,而且必须是居住在附近,或者在附近工作的人。因为案发当晚十点钟左右,他必须有条件经过这个偏僻的现场,而且一定是偶然经过。”

    “瓦匠,现场附近?”侦查员皱着眉头说,“在现场附近工作的瓦匠是有几个人,因为这一带的房子还有一些人在请瓦匠帮忙装修。”

    “对,就从这些人入手,因为晚上十点通常是加班结束的时间。”我说。

    “我还要补充一点,”林涛说,“现场北侧有一扇窗户,之前我们也分析了,凶手很有可能是在窗户这里窥视到了屋内的春光,然后绕到后门作案。这扇窗户的下方是一个花坛,昨天我们发现窗帘上的血迹以后,就对花坛仔细进行了勘查。”

    我用期待的眼神看着林涛。

    林涛看了我一眼,接着说:“花坛里有一些杂乱的足迹,但是有一处足迹踩踏了几根小草。根据小草倒伏的状态,我们判断这一处足迹是最新鲜的足迹。也就是说,这一处足迹很有可能是犯罪分子的足迹。”

    “有比对价值吗?”其实我这个问题意义不大,因为凶手的指纹和DNA我们都掌握了。

    “没有比对价值,”林涛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说,“因为这处足迹只有一个足尖部分。”

    我知道林涛看我的这一眼,是告诉我,这个足尖痕迹是有深意的。我想了想,豁然开朗,说:“你是说,凶手是踮着脚的。”

    “是的,据我们测量,窗口离地面的高度是一米五五,身高一米七的人站在窗口才可以勉强看到窗内的情况。”林涛说,“凶手极力踮起双脚往窗内窥探,说明他的身高应该在一米六左右。另外,根据我们现场实验,发现身高一米六左右的人在现场床前挥动铁锤,才可以在天花板的特定位置留下甩溅状血迹。”

    “身高一米六左右,男性,瓦工。”我总结道,“另外,付离枕部的损伤非常严重,颅骨大面积凹陷性骨折,脑组织崩出、四溅,这说明一个问题,这个人的力量非常大,应该是个很健壮的男人。”

    “可以了,”主办侦查员笑眯眯地说道,“有了这些指标,也就能锁定犯罪嫌疑人了。依我看,符合这样条件的人,在现场附近不会超过五个。”

    “而且有指纹,”曹支队长说,“五分钟就可以比对完毕。如果你们这次分析得没有错,下午就能破案了!”

    我终于睡了一个甜美的午觉,没有做任何梦。

    是林涛把我从深度睡眠中推醒的。

    “案子破了,”他眉开眼笑地看着我,“喂,堂兄,去旁听审讯不?”

    我们到达审讯监控室的时候,眼前那个其貌不扬的矮壮男人正在低头吸烟。

    艺术源于生活,和电视上一样,一旦犯罪嫌疑人用颓废的声音说道:“能给根烟抽吗?”通常他就要交代罪行了。

    “我……我就是,一……一时冲动。”这个矮壮男人抽完烟,果然结结巴巴地说了起来,“我……我讨不到……到老婆。我也……也想……”

    “不要说理由,直接交代那天晚上你做了些什么。”

    “我……我那天……那天晚上去给……给一家铺地……地砖。”

    我是个急性子,实在受不了这么磨叽的询问。于是点了根烟,走到隔壁侦查员办公室里打开电脑开始玩空当接龙。

    过了大约一个小时,林涛在背后拍了拍我的肩膀:“堂兄,别玩儿啦。咱们的分析完全对上了。”

    “哦,怎么交代的?”

    “那天晚上,他下工以后经过现场,”林涛娓娓道来,“结果被一阵女人的浪叫声吸引了,他循着声音一直找到了这间亮着灯又没有拉窗帘的房子,然后躲在窗口下,踮着脚看屋内。那可真是春光乍泄、一览无余啊。还巧了,他曾经在现场隔壁干过活,了解现场的房屋结构。于是他一时冲动,撬开了后门,进门就杀人,然后奸尸。”

    “其实挺简单的一个案子,”我说,“我们开始就是先入为主了,不然不会绕这么多弯路。”

    “是啊,”林涛点头,“先入为主害死人。”

    “不行,我们现在往回赶吧?”我笑着说,“明天就是铃铛的生日了。另外,你准备送给你铃铛姐什么礼物啊?”

    “到家都十点多了。”林涛说,“到哪儿去买礼物?不然我把你送她吧。”

    “靠,”我做出一副鄙视状,“我又不是你的。”

    铃铛的生日宴会开得很成功,案件破获,心里没有了负担,大家都喝得很尽兴。

    晚上,我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说:“对了,有件事儿忘记告诉你了。”

    铃铛乐滋滋地扭过头来:“嗯,啥事儿?好事儿还是坏事儿?”

    “是件好事儿,”我微笑着说,“你妹妹笑笑的案件,终于有眉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