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火伴(二)

祈祷君 / 著投票加入书签

魔情小说网 www.mqxs.cc,最快更新木兰无长兄最新章节!

    事后,阿单志奇曾偷偷返回原地抬过那个木头,莫说抬起来,就是让它动上一动,都非常的困难。

    军中用来立柱的木头,原本就是最粗最坚固的。

    那天的狂风过后,花木兰像是没有发生过这件事一样继续过着他的军旅生活。偶尔一次,阿单志奇满是喟叹的口气问起了那天的事,他挠了挠脸,一脸困惑的问他:

    “什么事?那天发生什么事了?”

    “就是那天你扛起立柱的事……”

    “咦?火长,是不是那天风太大迷了你眼睛?谁能扛得起立柱啊!”花木兰似笑非笑的看了阿单志奇一眼,若无其事的继续去训练了。

    阿单志奇才二十五岁,又不是五十二岁,自然不会老糊涂。这个同进同出的火伴身上有着这般巨大的潜力,却丝毫不显露出来,作为一位战士,阿单志奇心里的怀疑和好奇越来越重,重到有些癔症的地步。

    他开始关注起花木兰的一切。

    ***

    某个夜里,新兵营的士兵都因为白天的操练太过疲累而沉沉地陷入了梦乡。半夜无缘无故醒来的阿单志奇却发现同帐的花木兰居然不在。

    终于抓住了!

    他像是天空中盘旋的秃鹫终于发现了猎物那般兴奋的一跃而起,掀帐而出去寻找花木兰的踪影。

    他知道,他今晚可能会发现这个火伴的某种秘密。

    校场、马场、火房……阿单志奇为了搜寻花木兰的踪影避开了不少巡逻的袍泽,却始终没有找到花木兰的影子。

    大约找了半个时辰,当他走到军营角落一处靶场的时候,独自一个人在那里练箭的花木兰赫然出现在了他的眼前。

    在箭台昏暗的火把照射下中,花木兰瘦长的身影显得是那么的单薄,这也是让阿单志奇如此好奇的原因。

    这么一个看起来并不强壮的人儿,是怎么抬起那根木头的呢?

    难道他会汉人的“仙法”?

    阿单志奇放轻了脚步,在比较近的距离静静观察着他。

    花木兰长长的呼出了一口气,从旁边的大箭筒里抽出一支羽箭,轻轻架上弓弦。

    远处的草靶下同样放着一盆火炬,箭台和那个草靶成了箭靶场唯二的光源。

    嗡嗯……

    从花木兰手中离弦的箭直奔着像是闪耀着火光一般的箭靶而去,最后非常干脆利落的留在靶心处。

    箭头深深的埋进草垛扎成的靶子里,以至于这根箭看起来像是短了半截。

    这并不是让阿单志奇最惊讶的,鲜卑人擅长骑射,军中也不乏这方面的好手,他所惊异的,是花木兰所站的位置,和他惊人的目力。

    一射之地,向来指的是百步。所以才有“百步穿杨”一说。

    但花木兰站得比他们练箭的位置靠后的多,他竟站在一百五十步左右的地方,将弓开的犹如满月,然后保持着这种张力射了出去!

    天啊,这可是晚上啊!

    他果然力气异于常人。

    他射箭的时候沉稳的不像话。

    嗡嗯,砰……

    花木兰陆陆续续射了十多箭,除了有一箭因为突然刮起了一阵风而微微有些偏斜,其他的箭支都留在了靶上,并将那个草靶扎的犹如刺猬的背部一般。

    阿单志奇不知道隐藏在黑暗处的自己究竟是什么样的心情。

    是羡慕?嫉妒?还有一点点的……愤怒吧。

    花木兰的弓弦终于还是断了。

    是啊,次次拉到满弦的程度,就算是军中的硬弓也承受不住。

    随着弓弦断开的哧溜一声,花木兰像是条件反射那般松开了手,任凭手中的硬弓掉落在地上。

    若是被断掉的弓弦打到,手指会被弓弦划出很深的伤口,同时带来的还会有剧烈的疼痛。如果手部有伤的话,是无法参加第二天的骑射训练的。

    看见花木兰身体养成的习惯,阿单志奇就知道花木兰被弓弦打到应该不是一次两次了。

    他在家中也是这样练箭的吗?

    哪个军户家中有这样一位勇士,应该早早就送到军中建功立业了才对啊。

    他为什么要隐瞒自己的能力?

    既然他不想发挥出自己的本事,为何又要在半夜里偷偷过来练箭呢?

    一个又一个的疑问涌上他的心头。

    阿单志奇觉得自己快要被这些问题活活给憋死了。

    见到弓弦断开的花木兰无奈的试图将弓弦重新接上,在发现实在没有办法做到的时候,只好像是做贼般将自己手上的硬弓混到一堆训练用的硬弓里面。

    对于自己的行为,他像是个恶作剧成功的小孩那样笑了一下。

    接下来的时间,阿单志奇看着花木兰小跑到草靶那边,用力把靶上的箭支一根一根的拔下来,重新将草靶调换了个边,再握着箭支举起放置在箭靶旁的火炬跑回箭台,将两个火炬熄灭后放到原本的位置。

    如此行云流水。

    如此驾轻就熟。

    .

    “你的箭术真是出类拔萃之极。”

    快要把自己憋死的阿单志奇,终是从一片漆黑中走了出来。

    他此时的心理,大约就是想看看这时候的花木兰还会不会若无其事的说出“啊风大迷了你的眼睛”之类的感觉吧。

    果不其然,花木兰怔住了。

    “火……火长?”

    .

    黑暗无光的箭台上,花木兰和阿单志奇并肩坐在了一起。

    花木兰知道这次被火长看到,就不会是一句“你看错了”能够敷衍的了。

    嘁,麻烦!

    这位火长大人还真是不依不饶的很。

    “你为什么要隐瞒自己的实力呢?”

    阿单志奇是一位典型的鲜卑汉子,皮肤在大漠的风沙下被吹得干燥皲裂,即使再温和的声音,在每日训练的吼叫中也变得难听起来。

    每个在大漠风沙中从新兵做起的小兵,嗓子都不会太好听。

    花木兰沉默了。

    她本就是整个营中最沉默的那种人。

    “为什么呢?”阿单志奇再一次追问。

    对于阿单志奇的质问,花木兰知道拖不过去了,所以她静静地答道:

    “我不想死。我不想去先锋营。”

    那一瞬间,阿单志奇像是突然丧失了说话的能力。

    进北方边关的先锋营,是多少军中男儿的梦想。

    中军的鹰扬,右军的虎贲,左军的骠骑,三座先锋营,几乎是军中所有人仰望一般的存在。无数次的阵前冲杀,他们就是大魏军中的一盏明灯,是大魏的一竿旗帜。

    三军所在,战无不克。

    这真是十分让人生气的事,对于花木兰“我不想死”的话,他只感到了深深的厌恶感。

    之前所有对花木兰的体贴想法,对花木兰“也许他有什么故事”之类的偏斜,一下子全部丢到了阴山之外的大漠里。

    阿单志奇之前对他有多少期待,如今就有多么厌恶。

    “你说你怕死?你怕死还练什么箭!”

    阿单志奇愤怒的站起了身,像是看着一只臭虫那般看着这位火伴。

    拥有这样的天赋,怎能畏战?!

    “不是怕死,是不想死。”花木兰琥珀色的瞳子在月光下显得十分温柔。“练箭,是为了增加活下去的机会。”

    真是见了鬼了!

    他居然觉得说着“不想死”这种话的花木兰眼神十分温柔!

    “这有什么区别?!”

    有谁说了去先锋营就一定会死?!

    更何况,他们这些世代为兵的军户,早就已经有了“不死在妇人怀里”的觉悟啊!

    “火长,你听说过汉人‘玉碎瓦全’的话吗?”

    花木兰仰视着站立起来的阿单志奇。

    “没有!你以为每个人都有个会写字的舅家嘛!”

    “我很小的时候就曾听过这句话。”

    “我们对上蠕蠕很少失败,但即使如此,我们的牺牲也从来不比蠕蠕少。在大可汗的眼里,我们是坚硬的玉,蠕蠕人是泥土砖块般易毁的瓦砾。只要大军所出,蠕蠕就会土崩瓦解般被灭成灰烬……”花木兰揉了揉额角。

    “但无论是玉碎还是瓦碎,这种悲剧都是相同的。”

    他站起身,望向了天空。

    “我啊,无论如何都要活下去。哪怕断了手,断了脚,我也要活着回家……”

    他就在阿单志奇不屑的眼神里,保持着这种挺直脊梁仰望的姿势,像是对着天空说话一般的喟叹道:

    “我不怕死。比起死,我更怕的是我的死会改变家人的生活。”

    .

    阿单志奇失魂落魄的回去了,他今晚受到的冲击,几乎颠覆了他的价值观。

    他的兄长死于战争,他的父亲死于战争,他的爷爷死于战争,他的祖祖辈辈都在打仗。他从小被教育要勇猛,要悍不畏死,要为大可汗尽忠。

    每一个死去的人都是英雄,是大魏的骄傲。

    他也有儿子,只要他还活着,家中没有失了军户的身份,一旦他的儿子到了打仗的年纪,势必也要走上战场。

    这就是军户的宿命。

    他知道花木兰的想法是不对的,却又指责不出任何话来。

    为什么已经从了军,上了战场的人,会说出“我不是怕死,而是不想死”这样狡猾的话呢?

    这就和问偷东西的人“你为什么要偷窃”,得到的回答却是“我想要”而不是“我为什么偷”那样的感觉一样啊。

    死掉的话,会改变家人的生活吗?

    说什么傻话啊,那是一定会发生的事不是吗!

    阿单志奇坚定的信念因为这一夜的谈话而彻底乱了。

    这个原本渴望着在战场上建功立业的男人,在握起刀戟的时候,也会开始想象。

    他会想起他死了以后,他那才三岁的儿子会变成什么样子。

    他会想他的妻子,那个笑起来眼睛明亮的鲜卑姑娘会不会改嫁他人,成为别人家的新娘。

    他的大哥已经战死,他的父亲也是。若是他也死了,他的阿母谁来侍奉呢?

    一门男丁全部战死,军户是要失去传承的,在阿单家族,没有了军户的地位,连出门都会被人瞧不起。

    在战场上想起生死的问题,实在是一件很可怕的事。

    就像一只凶猛的野兽被拴上了缰绳,磨砺过的宝剑折了剑锋。

    ……

    ……

    ……

    “艹!老子想那么多做什么!”阿单志奇面目狰狞的斩下一个柔然人的头颅。“老子不杀人,能活个屁!”

    猛然惊醒过来的阿单志奇像是刚刚发现自己已经站在战场上似的,开始挥舞着长戟收割起敌军的性命。

    他都快给花木兰那小子弄傻了!

    你要活下来,就一定要杀人的。

    你要杀的人多了,就一定会出头。

    那个像是娘们一样犹豫的花木兰,只要一直不死,总有一天会进入先锋营,无非就是时间的问题。

    长官们又不是傻子!

    他眯着眼睛看了看远处的花木兰。

    这是花木兰第一次正式参与“收割”,意外的,他居然不怯战,也没有什么怕死的表情。

    明明之前他们一直在新兵营,在每次柔然人过来骚扰时负责护卫粮草或者保护侧翼,从未见过这般血腥的场面。

    杀红了眼的新兵和害怕的举不起刀的新兵比比皆是,这个时候,虽然并不奋勇,但显得异常冷静的花木兰就显得极为醒目。

    这种人是天生的战士!

    不愧是怀朔花家的孩子。

    他就知道贺赖氏族出来的孩子不会是孬种!

    同火的“孬种”坤达和莫怀儿已经面无人色了,手抖的连马缰绳都握不住。平时抠脚丫子埋怨没有被派出去追击柔然人的自信早就荡然无存。

    柔然人和鲜卑人本来就没有什么不同,真要打起来,所凭的无非就是谁的力气更大,谁的武艺更强而已。

    他只是火长,不是将军,护的了他们吃喝,护不了他们安全。

    他自己还想活呢!

    嗖、嗖。

    两支箭疾奔而来,一先一后正中两个柔然人的后心。

    向着坤达和莫怀儿冲锋而至的柔然骑兵懵然地坠落马下,肩背处的剧痛让他们无法再握紧缰绳。只留下继续向前疾奔的战马,在失去了骑手以后飞快地朝着侧面跑远了。

    坤达和莫怀儿被这犹如天降的利箭所救,感激地朝前方看去。

    正前方,神色复杂的花木兰扫视了一圈战场,控缰调转马头,往后方小跑。

    前方柔然人已经大溃败,已经冲进阵内的柔然人也被中军射杀了个干净,没有继续屠杀下去的必要了。

    “花木兰,你去哪儿!归队打扫战场好算军功啊!”

    “你们去吧,我去后面看看!”

    “喂喂喂,我们这次的任务是随着中军冲杀哇!”

    “不是已经收割完了嘛。”花木兰一阵风般掠过了他们的身侧。

    “算了,我们替他割蠕蠕人的首级!他杀了几个?”

    “七八个?”

    “先把射掉下马的砍死再算!”阿单志奇跑到两个火伴身边,还没说上两句,一看前面的情况,顿时跳起脚来。

    “喂,那边那个!那两个尸体是我们火里干掉的!背后有箭没看到吗!给老子放下!”

    “老子说放下!”

    ***

    花木兰非常讨厌这种单方面的屠杀。

    但鲜卑人不留“蠕蠕”在战场上的俘虏,柔然人也知道自己即使投降也留不下性命。

    所以只要一开始打仗,就是不死不休的结局。

    她怎能死呢。

    她若死了,她是女人的身份就保不住了。战死者的尸骨是很难保全的。为了留下遗物去立衣冠冢,火伴要把袍泽的衣衫配饰全部除尽带回死者家里。

    若她是女人的身份暴露,连同葬袍泽身边的资格都没有。

    家人会遭遇的不名誉的未来,她连想象都会觉得窒息。

    她怎能让自己的阿爷一辈子沉浸在“我逼死了我的女儿”的梦魇里?

    花木兰说自己不怕死,这并不是虚言。

    每次控马步上战场,她反倒会得到一种奇异的宁静之感。似乎这战场就是她的归宿,是她最熟悉的地方。

    她的耳边响起的号角声、厮杀声、那兵器相交时的金铁之声,都让她从毛发到骨髓都战栗而兴奋。

    敌人的鲜血在召唤她,敌人的哀嚎声犹如助兴的鼓乐,她像是一把被封藏在匣子里的利刃,无比的渴望着和中军一起冲入敌阵内“收割”。

    只是她越兴奋,就要表现出比兴奋更冷静的情绪将它压制下去。

    她不能将自己变成和其他人一样的杀戮工具,她要活下去,而不是做活靶子。

    她只要能活下去就行了。

    然而看见火伴遇险,她还是忍不住举起了长弓,从远处射杀了那两个敌人。

    即使那是两个只会吹牛、散扯,睡觉磨牙、打呼噜,脚臭还喜欢胡乱抠脚的猥琐男人。

    她是那么厌恶他们的一举一动,可还没有憎恶到眼睁睁看他们去死的地步。

    一百四十步,她扫视了一下战场,似乎是没有人注意到这个距离。

    阿爷啊,不能出格太难了。

    怎么能一边不出格,一边活下去呢?

    上个月的家信里应该问问您的。

    作者有话要说:我比较倒霉,在国庆期间还要苦逼的加班,所以今日第一更在我上班之前发了,第二更要等到晚上我下班。

    小剧场:

    花木兰的第一封家书。

    花木兰:阿爷,请问您当年怎么解决如厕问题的?这里连草叶都没有。

    阿爷:(回信)随信附上竹筹一枚。注:请勿混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