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王中王

一抹微澜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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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君无垢又来到小汤山上。

    要找到那个白发的江湖高人,就得从温泉庄子查起。

    希望能寻些蛛丝马迹吧。

    君福上前敲门,很快,门被从里面打开,一个小厮模样的人探出脑冷声问:“找谁?”

    君福二话不说,先塞上二两银子,然后拿出侯府的腰牌:

    “是这样的,昨日侯爷泡温泉不是湿了吗,离开时忘记带走那身湿衣服,今日特让小的们来取。”

    小厮掂掂手中银子,脸色好看了些,道:“先等着,我去问问管事。”

    说完,砰一声关上大门。

    没多久,小厮跑回来重新将门打开:“进来吧!”

    待将他们领到昨日君无垢泡温泉的那间屋子前,小厮又再三叮嘱:“要快点,别乱翻乱看给我惹麻烦,明白?”

    宰相门前三品官,就算只是大皇子府的一个看门小厮,在外人面前也是逼格装得满满的。

    君福点头哈腰:“哎,明白、明白!”

    “小哥你只管去忙,我们取了就走。”

    待不见小厮身影,君无垢踢了君福屁股一脚:“瞧你这怂样,不过是条看门狗而已,用得着又塞银子又装孙子的吗?”

    君福:“主子你不懂,大鬼好见、小鬼难缠,咱们要得罪他,今天一准进不了这门。”

    “行行行,你有理,走吧!”

    两人进了屋子,将门窗打开。

    白雾散些后,君无垢指着水池后面的假山道:“去,把那下面藏着的东西取出来。”

    君福内心窃喜,以为主子昨天定是跟哪家小姐在这里面发生了首尾,只不过手段高明,没被发现罢了。

    今天,定是来取走赃物的。

    等翻出那件破棉袄后,君福凌乱了:脏物倒是真的脏物,只不过哪是什么小姐衣服?

    分明是件老妈子的破棉袄,跟街上叫花子穿的差不多。

    他将那破袄用两个手指拎着提到君无垢面前,嫌弃地避开脸:“侯爷,要找的是这个吗?”

    “嗯,拧干,带走。”

    “拧干?”

    君福哭丧着脸:“这、这玩意儿带出去,人家也不相信是侯爷您穿的啊,咱刚才可是说了,来取昨日留下的湿衣服。”

    君无垢打量屋中一圈,将遮挡窗户的帷幔撕一块下来,递给君福:“用这个,包着。”

    君福无奈接过,暗叹:好好一个侯爷,长得倒是风光齐月,可惜眼睛是瞎的。

    当年让一个膀大腰圆粗使丫鬟爬床成功,现在,又和一个乞丐婆婆泡温泉。

    唉,论审美畸形哪家强,当数侯爷王中王!

    君无垢不知小厮在内心对自己鄙视编排,徒自低头回想:

    当时模模糊糊见那人跑到水池边上,她是什么时候跑出去的呢?

    君福刚离开没一会,外面就围满了人,直到自己走出去。

    自己离开后,好事者会进去仔细查看,若发现有人,肯定闹得沸沸扬扬。

    然而直到今天都没听到花边消息,只传出自己在梅林作了三首诗的事情。

    由此推断,那就是君福前脚刚走,她就以极快的速度跟着离开,然后去了梅林。

    所以,留在梅林里的那些人到底是有多瞎,才会把一个老妇人认成本侯?

    君无垢想着出了屋子,大步朝后山梅林走去。

    君福不知自家侯爷想要干什么,只默默抱着那件湿棉袄跟在后面。

    走着走着,突然踢到个什么东西,低头一看:“咦,这不是侯爷您的靴子吗?”

    已经走过的君无垢又返回,弯腰看了看:“确实是本侯的,带回去吧!”

    君福刚要张口,君无垢道:“做为一个贴身伺候的小厮,你得学会闭嘴。”

    君福:我说什么了吗?

    两人又一路往前,看到了散落在雪地上的点点红梅。

    单单此处落梅较多,朵朵完整,不是风的杰作......

    肯定是那江湖杀手干的。

    没杀成大皇子,心中有气,故而打落这些梅花。

    看来,此人老都老了,还是个暴脾气啊!

    梅林尽头是一片被白雪覆盖的陡坡,常人根本无法下去。

    若非常人呢?

    君无垢觉得自己寻到了某种真相。

    他站在坡上眺望,隐约看到远处有一黑点。

    “君福,我记得那边好像是咱们的一个小庄子吧?”

    “是的侯爷,已经废弃多年。”

    “走,去看看。”

    ......

    方稗稗昨日从那陡坡上冲下,一路踏雪无痕回到自己的狗窝。

    住过大房子,再回到这四面漏风的破屋,颇有些不习呢。

    由奢入俭难,看来,得想办法搞钱了。

    就目前来说,从原主记忆里继承的本领是劈柴、挑水、洒扫等粗活,赚不了几个钱还累死累活。

    而自己原先的本事是忽悠,呸呸、是授课,加上刚练成的葵花宝典第一重。

    打家劫舍、或当杀手保镖?

    不不,风险太大,还是干点稳当的。

    看来,只有重操旧业,找个夫子当当了。

    自己好歹是二十一世纪,经过千军万马过独木桥、最终读了个野鸡大学的“高端人才”。

    毕业后,因找不到工作,自学鸡汤文学,凭借三寸不烂之舌带领无数学员从失败走向更加的失败。

    当然,也有成功的,千分之一,但也足够拿来吹嘘做教材。

    算了,好汉不提当年勇,如今还是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吧。

    先找个“家教”,祸害一下、不是,污染一下、呸呸,摧残......

    算了,改不回来了,摧残就摧残吧!

    明日出去走走,看看哪个倒霉孩子会落到我手中。

    ......

    第二日,方稗稗起床后先练一遍心法口诀,然后是针法技能,之后又拿出偷装在水桶空间里的食物。

    吃完饭,已将近午时。

    她将昨日抢来的那身衣服换上,裤子太长撕掉半截。

    想想,又将白发剪掉一些,摸索着粘到下巴和嘴唇上方、两腮也不忘粘满。

    这样,她就变成了个白胡子、白头发的老爷爷。

    原主骨架大,身高差不多一米七的样子,声音沙哑。

    说话时只需压压嗓子,扮个糟老头简直不要太切合。

    方稗稗忍不住得意一捋胡须,低沉着嗓音道:“双兔傍地走,安能辨我是雌雄啊,嘿嘿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