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一初见

淘气骨头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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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年前,某个晴朗的夏日傍晚。

    夙夜抱膝坐在楼前冰冷坚硬的白色大理石台阶上,望着眼前修剪得整整齐齐的草坪发呆。

    像谁失手打翻了颜料瓶,绿茵茵蔓延开来,错落有致地点缀着几株花团锦簇的灌木。

    草坪外面,是爬满翠绿藤蔓的围墙和象牙色雕花大门。

    他背后则是一栋白色欧式三层小楼,外观古朴典雅,宛如一位美丽娴静的淑女,亭亭玉立。

    和许多欧式小楼一样,它也设有内外双重楼梯。外置楼梯呈“z”字形,盘旋而上。扶手和栏杆都雕镂着繁复的扭纹图案,二、三层还有漂亮的鱼脊形露台,站在上面眺望风景,心情一定会很愉快。

    夙夜想起自己居住了十六年的家,那是栋昏暗发霉的七层筒子楼,位于b市郊区某个阴暗潮湿的小巷子尽头,紧挨着两排低矮的平房。

    这种无厘头的规划是有原因的,那些平房原本是b市国营起重机配件厂厂房,昔日也曾经机器轰鸣、人声鼎沸、热闹喧嚣。现在厂子早已解体,能卖的都卖了,只剩下断壁残垣的厂房,周围则陆陆续续鼓起高低错落的民宅。

    而那栋筒子楼就是起重机配件厂在最辉煌年代盖建的家属楼,以极低廉的价格卖给内部职工,令他们雀跃不已。现在却只留给人以英雄末路、美人迟暮的苍凉感,无奈地见证着这个城市日新月异的变迁。

    当初夙夜的父母选择买这里的二手房,主要是考虑价格比较便宜。

    所谓物有所值,既然便宜,当然会有许多不趁人意的地方。

    譬如物业有名无实,楼道里长年累月堆积着家家户户破烂不堪、偏偏又舍不得丢弃的各种杂物,进出都很不方便。

    布满霉斑、鼓胀开裂的墙皮随时会脱落,一不留神就会被砸到,顶着一头一脸的灰土。

    混凝土楼梯由于磨损得太厉害,坑坑洼洼的,每次上楼都得小心翼翼、打起十二分精神,避免崴到脚……

    夙夜家住在顶层的701室,典型的冬凉夏暖,偶尔还会渗水漏雨,所以墙角总是布满赭褐色的霉斑,纵横交错、层层叠叠,宛若太过详细的区域分布地图。泛黄的墙壁常常黏贴着尚未来得及清理的苍蝇、蚊子尸骸,拖曳出肮脏恶心的一道道血渍。

    隔壁邻居本来是起重机配件厂的镗床工,下岗后靠在街边支着简易棚卖卤味为生。这也是整层楼苍蝇蚊子泛滥的罪魁祸首,要知道,这里可是七楼,老弱病残的飞虫是上不来的,身强力壮的也未必有兴趣成群结队练习攀高。

    可是,由于卤味的吸引,苍蝇们总是杀光一拨又来一拨,前赴后继、生生不息。

    和他家做邻居的悲剧还不止如此,每天凌晨两三点钟,男女主人就会爬起来,乒乒乓乓的剁鸡、剁肉、剁猪手、剁猪肘子、剁鸡腿、剁鸡爪……所以左邻右舍就遭了秧。

    当然会有人大声的怒骂,当当当敲着暖气管表示抗议,于是整栋楼的人都被惊醒了,局部战争迅速扩散成全面战争。

    孩子响亮清脆的啼哭、老人声嘶力竭的咳嗽、男人粗声粗气的吼叫、女人唧唧喳喳的嚷嚷……做卤肉的彪悍女主人因为睡眠不足,常年红肿着眼角,总会不甘示弱地扯着高亢的嗓门回骂。

    这种情况下还能安心睡觉的,肯定是非人类。

    夙夜血糖偏低,心脏也不太好,每次在沉睡中被吵醒,都觉得非常痛苦。

    破旧的楼板,不只是隔音差,隔壁那口也不知道翻来覆去熬了多少遍汤底的大铁锅,飘出陈皮、八角、肉桂、茴香等混杂在一起的浓稠味道,蹭蹭蹭从墙缝里钻进来,简直能把人熏晕。

    不过,即使是这样,夙夜也从没有因此抱怨过,甚至暗暗庆幸能和他们成为邻居。

    逢年过节,女主人都会打发儿子送来一盘卤味,夙夜每次都吃得很香,恨不得啃掉自己的手指头。

    对他来说,肉食是很奢侈很美味的东西,平日里是吃不到的。

    “爸爸,你绝对不能把他留下来!你想想,连警察都被那个贱女人骗了,他居然能怀疑到她!虽说是恶有恶报,可是他才十七岁,怎么会有那么深沉的心机?实在是太可怕了!

    大哥的葬礼上,他连一滴眼泪都没流。李晓舒那个贱女人即使再可恶,也是他妈妈,她就那么死了,他连点反应都没有。除了冷血我实在想不出别的形容词!这种人怎么能留在我们夙家?!”

    身后的门里,姑姑的嗓门一声高过一声,中间偶尔夹杂着姑丈张鼎轩委婉低沉的劝阻:“夙娅,你别太激动……夙娅,你冷静点……夙娅,好好跟爸爸说话……”

    但都淹没在姑姑滔滔不绝的愤懑话语中,他们并不介意会被夙夜听到,也是,谁还会在乎他的感受呢?

    这里是位于t城郊区的夙家豪宅——夙夜祖父夙博罕的家,大得不像话,也漂亮得不像话,连工人们看起来都矜持而高贵,衣着整洁、一丝不苟,令人望而生畏。

    但夙夜不喜欢这里,一点都不喜欢,他也希望能欺骗自己,这只是场梦,明天醒来,一切都会恢复原样。爸爸没有被杀,妈妈也没有死去。

    他不介意过苦日子,不介意没有肉吃,不介意总是穿短了一大截的校服被同学们嘲笑,不介意因为拖欠书本费被老师罚站……

    他只希望,那两个人即使不快乐,也能好好活着。

    “……李晓舒跟大哥在一起,就是妄想着能一步登天,嫁进我们夙家。幸亏爸爸看穿她,将他们逐出家门。所谓有其母必有其子,夙夜年纪不大,心机却重,简直跟他妈一样可怕!爸爸,你瞧着他可怜,资助他点钱好了,可是绝对不能收留他!”

    夙夜抿紧嘴唇,听着应该被他叫做“姑姑”的女人无端地指摘自己,依旧面无表情地遥望前方。

    正是夕阳无限美好的时刻,黛青色的远山含着一轮红彤彤的落日,如锦似缎的炫彩云霞横陈天际,鼻端飘进泥土、青草的味道以及淡淡的花香,天地间的一切仿佛都撒满了碎金,罩上层柔和的灿金色。

    模模糊糊的视野中,依稀看见一道人影,自远处悠悠然走来。

    渐渐近了,是个长身玉立、英气逼人的男孩子,双手插在裤袋里,迈着散漫自在的步子,意态闲适。

    由于逆光的缘故,夙夜不得不微眯起眼睛。

    首先映入眼中的,是利落生猛的短碎发,在金灿灿的斜阳中,闪烁着自然纯正的黑亮色泽。白色运动套装,找不到一丝褶皱。白色阿迪达斯运动鞋,亮白得刺眼。整个人干净得炫目。

    夙夜下意识想藏起双脚——或者,干脆把自个儿藏起来?

    他也穿着运动鞋——花了十元钱在路边摊买的,破了个洞,还起了毛边,看起来灰突突的,很脏。更不必说身上褪了色、短了一大截的校服。

    十六岁的年纪,就算表面装作毫不在乎,其实自尊心也是很强的,再没有比自惭形秽更令人懊恼的。

    “你就是夙夜?”少年直直走到夙夜面前,微微歪着头,目光自上而下,将他从头到脚梭巡了一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