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宴会开幕

嚼水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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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王子风流倜傥,潇洒自在,一个大男人竟然长了一双泛滥感的桃花眼!

    眼眶四周略显红晕,眼型形似桃花,睫毛密长,眼尾微翘,眼神似笼纱,朦胧且又似醉非醉,宛如秋波卷来,魅感别致。

    这位外形略显阴柔但是也极其出色的大王子完美的继承了其父亲对于女人兴趣爱好。

    常与贵族女子勾搭暗交,无论青涩少女还是妙曼熟妇,这大王子尽皆来者不拒。

    从不挑食,私生活可谓极其糜烂,典型的酒囊饭袋,纨绔子弟一枚。

    并且,这位大王子还有一经典语录——如果修炼斗气不是为了延长持久性,那还练来干什么?

    总之,大王子就是那么个放浪形骸,堪称无可救药的二世祖。

    身为继母的王后对这前任的孩子多次劝导无用之后,也只得放任自流。

    而反观二王子,可能是由于生母逝世时年岁太小,对其心智影响较大。

    二王子的面色随时都透着一股阴沉,再搭配上极其平庸的五官以及不修边幅的习惯,整个人都透着一种荒败颓唐感,真的连贵族们最看重的气质都沾不上半分。

    比起大王子的热情攀谈,这二王子至始至终都只有淡淡的的几个字:“哦、好、行。”

    而一旁的三王子,也就是大卫王子倒真是光辉万丈,气质外貌与实力俱佳,就算是报以最为刁钻刻薄的眼神打量,都挑剔不出丝毫瑕疵。

    大卫王子却是道了一句:“四妹好。”

    并没有太过刻意的作势圆腔,面对如今金萝丝这位炽手可热的新晋亚龙骑士,大卫王子依旧是那副淡然处之的模样,全然不会存在着矫揉做作的卖弄。

    “三哥好。”

    金萝丝盈盈一笑,那态度,倒真如阳光般明媚。

    “哼——”

    方宁打了个响鼻,将头一扭,籍此表达自己的不满。

    这便是国王陛下的一家六口其乐融融的画面,但是揭开表面之后,可以看见潜藏在表皮之下的怨恨与嫉妒。

    这些情绪会随着时间的酝酿越发浓厚,当彻底爆发而出的时候,这王国的天也就变了!

    不过,这一切都是后话了,至少目前看来,这一家子还仍旧是相安无事…………

    王后出言道:“咳咳,霍华德,在宴会上记得照顾一下妹妹,一会儿舞会要开始了,希望你们年轻人多多交流一二。”

    霍华德·紫罗兰,乃是大王子的完整名字。

    王后之所以不选择三王子陪伴金萝丝而是选择了霍华德大王子,其中最主要的原因还是为了避嫌,免得落人口舌。

    免得别人在背后嚼舌根子,“这王后,太偏袒自己的亲生儿子了,连第一时间结交亚龙骑士的机会都留给自己的孩子,啧啧啧,可怜那没了母亲的大王子与二王子哟,碰上个一碗水斜着端的继母。”

    并且,撇开血缘关系来看,霍华德大王子无疑是最适合在宴会上带领金萝丝结交权贵。

    单论起交际能力,霍华德大王子才是王室中最出类拔萃的尖子生!

    王室交际花,说的便是霍华德大王子。

    浪荡归浪荡,但是人家霍华德大王子言语艺术玩得蘸水的肥皂似的,圆滑无比。

    有他在金萝丝身边,绝对可以挡掉大部分有意对金萝丝拉拢的贵族,被王后选出来,简直再合适不过。

    这也算是这位二世祖为数不多的用处之一了,当然得拖出来物尽其用。

    ……

    贵族的宴会核心流程总是离不开舞会一词。

    舞会这种现今贵族交流的主要手段盛行于所有人类王国之中。

    凡贵族子弟,皆会在六岁之时开始接受严苛的交际舞教育。

    即便是贵族家中再落魄,他们都会咬着牙为孩子聘请专业的舞蹈教师从小培养,足可见舞会在贵族阶级心目中的地位。

    但是摆在金萝丝面前的一个尴尬情况是——跳舞?怎么跳?真的没学过啊!

    通常而言,平民子弟在成为扈从骑士之后,基本都会参与一些舞蹈培训班课,掌握基础的交际舞功底。

    但是人家金萝丝穷啊,穷人的孩子早当家。

    所以只能牺牲掉练习舞蹈的时间,拼命打工攒钱。

    故而现在的金萝丝心中慌得一批,窘迫的她脑中开始盘算着千万种应对贵族邀舞的理由。

    不远处的宴会乐队已经纷纷就位,调试乐器,眼看着就要奏响第一首曲子了!

    “怎么办怎么办?我跳不来舞啊!”

    金萝丝抱着方宁喃喃个不停,整张俏脸都被急得通红。

    人美,年纪小,王室血统,而且还是极品亚龙骑士!

    这样的一位小姐,用来作为终身伴侣是最为合适不过了,至少站在家族层面来看待,的确是万般合适的。

    但是在这个同样重视门当户对的世界里,贵族们首先考虑都是婚姻能为自己带来什么?

    婚姻这个极其有限的政治筹码能如何最大效率化的利用起来?

    所以。

    此刻的金萝丝就如同一炽手可热的香饽饽,那些个年轻的贵族子弟都在摩拳擦掌,一双双眼睛十有八九都停驻在她身上呢!

    只要舞会曲一奏响,那定然有无数的绅士们会向金萝丝发出邀请………

    “跳不来舞就大声的说出来呗,承认自己不会难道很难吗?”方宁不满的嘀咕着:“死要面子活受罪。”

    “不行,万一被发现不会跳舞的话实在是太失礼了,这可是在全国贵族面前丢脸啊!”

    金萝丝依旧是那副魂不守舍的模样,看样子这少女也深受迂腐贵族礼仪的荼毒。

    “那,这样吧,我帮你解围,但是你要支付报酬给我,行不?”

    “要多少金币?”

    “谈钱多伤感情嘛,我要的是那种能够培养感情的报酬,十个香吻,外加你床榻枕边位置的永久使用权,如何?”

    “这个……”

    金萝丝有些懵逼。

    这条龙崽子早熟得过分,明显的图谋不轨,居心叵测啊!

    不过金萝丝反过来细想一下,最多也就让这条龙崽子揩点油也无所谓。

    毕竟幼龙阶段的方宁就如同毛都没长齐的人类小孩,除了蹭蹭抱抱之外还能做个啥?

    “货到之后可延期一日付款哦!”

    方宁循循善诱着,并且还不忘贪婪地嗅食着少女的身上如牛奶般香醇的体香。

    一联想到漫漫长夜之中都可以枕在少女的怀中,伴着这体香入睡,方宁便满心甚喜啊——上辈子找女神的愿望即将成真了!

    “行…行吧…但是…你得答应我…不要做些奇怪的事儿哟…”

    金萝丝满脸羞红欲滴,因为她自然知道,自家的龙虽小,但再怎么也算是一条雄性啊!

    要知道,亚人之中可是有一个族群名为龙人裔的。

    顾名思义,龙人裔既身具龙族血脉的人类种分支。

    其中一部分龙人裔是倚靠着祭祀,魔法,或者吞噬之类的方式获得龙族血脉。

    而更大一部分龙人裔,则是纯粹由龙族与人类繁衍孕育而来!

    龙族身为超凡种族,其血脉力量本就对普通血脉拥有极强的浸染能力。

    这也是为什么世界会诞生如此之多怪异种族的缘由,动不动就这个种族具有部分泰坦血脉,那个种族具有部分巨龙血脉。

    追根溯源,其实都是那些个超凡种族情绪泛滥之后酿成的后果。

    至于什么龙族与人类的体型差距那么大,繁衍后代的过程……

    其实,龙族能够让杂血后裔遍布各大种族的根本原因,还是出现在某通用龙语魔法上!

    何谓通用龙语魔法?

    便是指各个龙种基本都能掌握的龙语魔法,只要年龄段到了,那么便会解锁相应的通用龙语魔法。

    其实,像大名鼎鼎的龙息也可以归类于通用龙语魔法中,使用方法几乎一致,只不过是不同龙种会赋予龙息与之相应的属性罢了。

    而通用龙语魔法中有那么一种,名为——变形术。

    倚靠着此种龙语魔法,龙族可以将自身变形成任何种族的外貌,至少单纯从外表上来看,是几乎一模一样的。

    所以,也就不难解释龙族为何能够与体型差异奇大的种族共同繁衍后代了…

    “喂喂喂,骑士小姐姐,我就一幼龙,还能做什么奇怪的事儿?”

    方宁佯装不满,实则内心窃喜之——等我以后掌握了变形术再说,诶嘿嘿嘿………

    “那你准备怎么帮我解围啊?”

    眼见着乐曲即将奏响,金萝丝开始发慌了。

    “你会哄小孩儿吗?”

    方宁询问着。

    “啊?我以前一般都修炼斗气去了,要么就是干些杂活儿,要说小孩子嘛,我还真没怎么哄过,而且…我也哄不来…”

    金萝丝说这话的时候顿了顿。

    因为她想起了,曾经的邻居大叔,为了赶上押个街道口的赌局,不由分说将自己未满岁的孩子一把塞入金萝丝怀中,要后者帮忙照看一下的回忆。

    怎么说呢,那段回忆不甚美好。

    从未带过小孩儿的金萝丝是局促不安的,毕竟怀中的小婴儿不是什么死物,乃是活生生的人。

    而且那婴儿似乎对金萝丝的半尖耳朵极其感兴趣,一双胖乎乎且沾满了哈喇子小手总是不安分。

    一刻钟不到的时间,却让金萝丝体味到了天长地久般的滋味,简直是噩梦啊!

    “不会哄小孩?那真是太好了…我要的就是你那种怅然无措,无处安放的感觉,这样才有真实感!”

    方宁却是甚是满意。

    在花费几秒钟酝酿了一番情绪之后,继而,嚎啕大哭声自这条龙崽子口中挤出。

    一经开口,便是全场焦点!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