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母亲的礼物

嚼水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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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来来,亲爱的孩子,给你看看母亲我为你精心准备的礼物!”

    不请自来的水晶龙弗兰妮一经登场便是全场的瞩目的焦点。

    毕竟那二十四米的庞大身躯横就已经足够惹眼,再加上那落地时搞出的剧震掀得人马皆惊,以及嚣张龙威四向而发毫无收敛之意。

    总给人感觉这水晶龙弗兰妮是来堵着宴会门口找茬儿的地痞流氓!

    “尊敬的水晶龙小姐,请不要乱开这种玩笑,我家方宁的母亲不可能是你。”

    见状,金萝丝横身于方宁面前,小小的身躯直面巨龙,竟透着一种坚决之意,寸步不让,巍然不动!

    “小妹妹,麻烦你让一下,别打扰我联络母子感情,一边玩去。”

    水晶龙弗兰妮咧嘴一笑,那与鳞片颜色近似的半透明龙牙看起来格外尖锐。

    “看在王国宴会的份上,还请水晶龙小姐先行撤去,不要无端生事。”

    金萝丝的态度依旧坚决,丝毫不让。

    先前在龙契圣殿内,正是这水晶龙弗兰妮将方宁一口吞下欲要强行掳走。

    而现在,这水晶龙弗兰妮好巧不巧正挑在王国宴会时堵门,并且来势汹汹,多半是贼心不死还想要打方宁的主意!

    身为龙骑士,金萝丝自然有义务维护自己的龙,要不然龙被又掳走了,她金萝丝上哪儿说理去?

    “小妹妹,其实姐姐我的脾气并不算太好,而且下手贼重,最喜欢伤人自尊心。

    你说说,要是我现在把你身上的衣服扒个精光,这全王国的贵族以后又会用什么眼光看待你呢?”

    龙脸上的坏笑灿烂得简直都快要溢出来了,这水晶龙弗兰妮居然腹黑如此。

    “唉唉唉,你这龙,怎么随便逮着龙就喊儿子呢?怎么说话的,注意点啊!”

    方宁跨前几步,以龙尾将金萝丝拦腰卷起,搁置身后。

    哼哼,龙类之间的事情就该龙类来解决,一个小女娃娃瞎参乎作甚?

    方宁昂首挺胸,与那水晶龙对峙起来,其眼神犀利,目露精芒,雄赳赳气昂昂,毫无畏惧之意,将龙之傲骨展现得淋漓尽致…

    好吧,方宁当即便发现自己就算是将头顶的羽毛竖直了,充其量也不过是与对方的肩膀勉强齐平。

    这体量上的巨大差距在第一视角中极富冲击力,方宁还是不由得有些发怂。

    但泰山崩于前,也亦需临危不惧的坚毅精神,方宁还是鼓气勇气,将视上挪,意图在眼神上压倒对方。

    但是眼珠子刚刚咕噜一转,一湿润的温热之物便之间盖在了方宁的面门上。

    “唉哟,我的宝宝,半日不见便蹭蹭蹭的长个子,都已经这么高了,简直让母亲忍不住想要来几口充满爱的舔舔。”

    水晶龙弗兰妮伸出龙爪,将方宁一把揽入怀中,那力道奇大,犹如铁箍环身,竟叫方宁动弹不得。

    在绝对的力量碾压面前,任何的反抗都于事无补,被蹂/躏的草芽从来逃不脱魔抓的范围,除非魔爪玩腻了…

    不过看看水龙龙弗兰妮如此热衷于“舔犊”,龙舌将方宁的头首糊得满是龙涎,估摸着一时半会儿还消停不了。

    “唉停停停停!我叫你停啊……”

    那种湿漉漉的感觉令方宁格外不适,嘛,其实还真别说,那龙舌之上布满似猫科动物舌部组织般用来舔舐刮骨的细密绒刺。

    这致密的绒刺对于人类皮肤而言是种恶梦,但是对于皮糙肉厚的方宁而言,在皮肤上摩擦起来却是种十足的享受。

    所以方宁的不适,更多是来自心理上的。

    拥有两世记忆的方宁的论起思维成熟度已经算是个老大不小的龙了,而眼下却被雌龙疯狂的舔犊,这面子上,挂不住啊!

    再说了,水晶龙弗兰妮与方宁非亲非故,还非要管方宁叫“儿子”。

    一眨眼就多了个娘出来,这搁谁头上谁愿意啊?

    “哎哟哟,啧啧啧,儿子居然害羞了,看来已经过了撒娇卖萌找妈妈要肉肉吃的年纪了……唉,儿子长大了……”

    水晶龙弗兰妮露出一脸感伤,并再三感慨唏嘘,“儿大不中留。”

    “得了,这水晶龙脑子问题,而且还是晚期了。”

    被揽在怀里的方宁拗不过,只能选择放弃挣扎,听天由命。

    “行了,妈妈这里为你精心准备了一份礼物,当当当,全天下独此一份,母子亲情限定版!”

    龙爪一摊,一枚漆黑发亮的鳞片浮空而起,直径约莫一寸,上面以龙语铭刻着魔法符文。

    “这是母亲耗费了无数珍财,连夜赶制的出来的附魔鳞片,本来是预备着留给你以后使用的。

    但是好巧不巧,刚刚附魔完成的那一刻,母亲便收到了你在育龙池内得龙神眷顾,晋升至幼龙阶段的大好消息,这附魔鳞片立马就有了用武之地!”

    随后。

    在水晶龙弗兰妮的千万般催促之下,迫于淫威的方宁只得不情不愿的将那附魔鳞片镶嵌在自己的喉头处,按照指示往其中注入魔力。

    咯咯咯咯咔………

    一阵令人牙酸的骨节噼啪声响起,方宁的浑身被一层朦胧的黑色微光笼罩,肉眼可见的,整具龙身都如同漏气的皮球般,渐渐缩小。

    “附魔的能力是令我缩小身躯吗?”

    加大魔力注入的力度,方宁的体型缩小速度也暴涨一截,很快的,便等比例缩小至汤碗般大小,比之初生之时的澡盆级居然还要更显袖珍!

    “附魔鳞片已经无法继续注入魔力,其蕴含的魔力已经几近于充盈,这应该附魔力量的极限了。”

    方宁喃喃自语,继而尝试着从附魔鳞片中抽取魔力。

    又是一阵骨骼爆响,方宁的身躯膨胀变大,直至魔力抽取干净时,方宁已经再度变回原来的八米级体型。

    从功能上来看,这枚鳞片的附魔属性应该是[缩放术],能够等比例改变体型大小,并且在产生体型便化之后,对力量大小的影响微乎其微。

    不似那些施展血脉秘术的巨人族般,体型膨大,力量也会随之暴涨大截。

    “不能在原基础的体型变大,只能变小,怎么感觉效果略微有些鸡肋?”

    方宁略有些不满。

    合着自己当个儿子就只捞了这点好处?

    “小东西也有大妙用,这附魔鳞片的稳定性极强,即使是受到外来魔力波动的强烈干扰也能维持符文效果。

    试想一下,你将来若是习得[遁地术],再配合这附魔鳞片将体型缩小,在地层中所穿行时受到的阻力便会大幅度减小,简直事半功倍,唉哟,制造这附魔鳞片的龙简直是天才!”

    王婆卖瓜似的自夸了一番,水晶龙弗兰妮拍了拍龙翼,卷起一阵子劲风,看起来颇为得意。

    确实水晶龙弗兰妮所言甚是有理。

    能够改变体型的附魔鳞片,若是用于空中侦查的话,汤碗级的尺码搁在青空之下也实在是太过于渺小,这等体量甚至连一些远白羽鸽都不如,极易令人忽视。

    况且确实如水晶龙弗兰妮所说,这枚附魔鳞片稳定性极佳,那便注定了这附魔器件价值不菲。

    又加此附魔鳞片乃水晶龙弗兰妮连夜赶制出来,恐怕所耗费的精力与材料比寻常要来的多…

    既然受了如此好处,那他方宁好歹也得表示一二,至少来句基本的礼貌回应:“那,谢谢弗兰妮姐。”

    水晶龙弗兰妮却是龙眉紧锁:“你这孩子,怎么乱开玩笑,乖,叫妈。”

    方宁:“…………”

    随后,水晶龙弗兰妮揪着方宁开启了絮絮叨叨模式,多是些毫无营养,重点全无的琐碎之言,一口一个“儿子乖”更是听得后者一阵头大。

    没办法,打又打不赢,论嘴皮子功夫又差了个十万八千里,方宁只得认栽。

    方宁一言不发,妄图以沉默对抗这条胡乱认亲的水晶龙。

    但是这条水晶龙的嘴喋喋不休了半晌,也依旧没能见个消停。

    “趁着我外出访友之际瞧瞧溜出来,你这蠢龙,以为胆子大点就可以肆无忌惮了?”

    这时。

    一道冷冷的声音凭空响起,落入水晶龙弗兰妮耳中,令其浑身猛然剧颤,如芒在背,那惶恐的眼神,好像是直面了深渊般。

    “看来昨天的那顿铁鞭还没让你学会什么是谦卑与顺从啊,也许你还需要些新的玩具来磨磨龙皮,龙用铁处女怎么样?嗯?”

    “不!苏珊·白银,你没有权利约束我!”

    水晶龙弗兰妮转头对着空中便是一发龙息喷涌而出。

    青年阶段巨龙的龙息绝对是摧城级的力量,其威能不容小觊。

    水晶龙的龙息呈现出一种气态雾状,明亮且耀眼,宛如无数水晶碎片环绕着一颗光辉四射的太阳,所有人的视线皆被光芒所冲填,刺得肉眼生疼!

    “特大号闪光弹啊!”

    方宁即便是拥有龙类强大的视觉能力,也只能依稀看见个虚影。

    转瞬间,水晶龙弗兰妮便已腾空而起,扬长而去,罢了还不忘嘲讽道:“哈哈哈,苏珊·白银,我若一心想逃,你压根就不可能…呃啊——”

    蓦地一声惨叫,那前一刻还得意扬扬的水晶龙弗兰妮眨眼便被制于空中,动弹不得,一只亮银色的龙爪自虚空中探出,死死扼在水晶龙弗兰妮的龙脖上。

    银龙苏珊的这一爪上附带了空间禁锢术的力量。

    作为银龙种招牌式的魔法技能之一,这种无形无质的空间魔法最是能够令敌人防不胜防。

    凭借水晶龙弗兰妮目前的实力,一旦中招,便意味着任凭拿捏,踩扁又搓圆都行!

    “亲爱的苏珊姐姐,我……我刚才跟你开玩笑的呢!大家都是做龙的嘛,要有点幽默感嘛……哈哈……哈哈……求求你不要生气,有什么话坐下来谈……不要揍我……”

    几番尝试发现都无法摆脱空间禁锢之后,水晶龙弗兰妮立马换上了一副巴结的笑脸,堪称教科书式的秒怂之。

    “呵呵,无可救药的蠢龙,如果求饶有用的话还要刑具做什么?乖乖跟我领赏去!”

    说罢,银龙苏珊直接将水晶龙弗兰妮拖入了空间夹层中,而后者杀猪似的的惨嚎声也被空间通道彻底湮没,再也掀不起丝毫波澜。

    而方宁则是与金萝丝面面相觑,异口同声地道:“一物降一物啊!”

    (未完待续)

    PS:关于金萝丝斗气等级问题,因为本书中途更改了设定,所以原先中阶骑士的金萝丝改为正式骑士,但是因为动一发而牵全身的问题……有些地方因为作者的疏忽没有更正,所以在此致歉。

    还有,一位读者提出了,金萝丝正式骑士的天赋就算是首屈一指,但是大卫王子13岁就已经是精英骑士,差距太大,看着挺别扭。

    在此解释一下。

    大多数小说里随着主角的世界观扩大,后续出现的年轻人天赋一个盖过一个。

    所以作者逆向操作,将大卫王子这个妖孽在前十章就给放了出来。

    在整本书的设定中,大卫王子的天赋都是王国第二,全大陆前十,而且还是近百年以来的前十!

    并且,作者在写下这段情节的时候,其实还反映了本书中的阶级背景——寒门难出贵子。

    在后续的章节中,便会解释腐朽是王国阶级固化所带来的弊病。

    贵族与平民之间的差距并不是血脉,而是环境,平民光是想要获得斗气修行法门就是一个大门槛,而且平民踏上骑士之道的路途充满了坎坷。

    随着情节推进,金萝丝赶赴封地规划组建骑士队伍的时候,书友们就能了解到平民是在怎么样的一个情况下修行的,到时候你们就会明白金罗丝的天赋的确上佳。

    注:灵感取自于综艺节目《穷富翁大作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