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王国盛宴

嚼水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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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至清明,星月渐隐。

    王国宫廷之内,一处开阔的露天广场早已张灯结彩,热闹非凡。

    此广场地势颇高,修葺于一陡峭的山梁顶端,只需于此广场搭建一处哨塔,便可以俯瞰整个王都的大好风景,瞧见那被晨雾白霞笼罩得模糊不清的弧形地平线。

    远远望去,就如山梁被利斧劈砍开凿,好似远古神灵以大伟力削平了山顶,整个剖面呈现一条完美的水平线。

    此刻,广场中央。

    掌管着整个王室内务开销用度的宫廷大管家正站在一临时搭建的齐人脖高的圆台上。

    此圆台以红毯铺张覆盖,看起来格外喜庆,但唯一美中不足的,便是这圆台板踩起来嘎吱作响,好似随时都会坍塌一般。

    每一位仆人侍从自那圆台旁走过时,听着那刺耳的吱嘎声,心里都会暗暗为踩在圆台上“指点江山,挥斥方遒”的宫廷管家提着一口紧气,生平这胡鬓皆白宫廷大管家一个不慎径直跌落。

    但反观身为当事人的宫廷大管家,却是格外的淡定从容,将全场的秩序维持得井然有序。

    “罗姆斯,那盘饕牛里脊肉应该端在西区才对,所以你在东区瞎晃悠干什么?”

    “嘎吱——”

    “嘿!雅米拉,记得带着你的人再检查一下南区的盘摆,一定要确保菜品上齐!”

    “嘎吱——嘎吱——”

    “喂喂喂!阿米尼,你看看你六神无主的样子,一会儿尊贵的客人们就要来临,给我打起精神来,要是过会儿胆敢露出一个死鱼眼,我一定派人抽你一顿!”

    “嘎吱——嘎吱——嘎吱——”

    每呵斥一句,这位宫廷大管家便会附赠丰富的肢体语言以及完美契合情绪的表情,同时,那脚下的圆台也会嘎吱作响,似是应和着打出节拍。

    这场宴会自深夜凌晨时分便已展开筹备,宴会开始筹备之前的一个小时,那位管家便已早早就位。

    诸多侍从仆人至始至终也没有想通的是,那位连胡须都白得如银雪的宫廷大管家是如何在一夜的劳累之后还能维持如此旺盛的精力。

    看看那模样,居然还略显亢奋,简直跟服用了龙精虎猛药似的!

    在宫廷大管家鹰眼般明查的监督下。

    广场内忙碌的氛围极其浓密,众仆人侍从奔走相唤,走东告西,脚步未尝有丝毫停驻。

    但凡是稍微停下来歇息一二,立马便会被宫廷大管家训斥一顿,并且这位宫廷大管家忒记仇,总是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克扣工资的机会。

    一碟碟镀金白瓷盘上盛装着的美食珍馐被宫廷侍女整齐的摆放在白绸长桌上,在烛台火焰的映照下,那镀金盘瓷熠熠生辉,极具奢华感。

    菜品种类繁多,琳琅满目。

    较为常规的有烤小羊肉、煎鹅肝、精致牛排、玫瑰马卡龙、慕思蛋糕、香味土豆泥、番茄酱派。

    而菜品的重头戏依旧是那些龙兽肉或者蕴含着特殊血脉物种肉所烹制的菜式。

    例如饕牛里脊肉、龙鳞鱼生鱼片、万触章鱼汤,以及由十六种龙兽肉丁为材料烤制的百味披萨。

    当然,这其中许多菜式都是在近二十年之内爆发式增长出现,在此之前,人类王国的餐桌是格外单调简单的,无外乎就是烤,煎,煮汤三种做法,且对于调味品的运用简直堪忧,大抵就是盐盐盐!

    不过这种菜式贫瘠的现状立马就被方宁的前辈,那些探路的穿越者们改变了。

    为了满足被高现代化社会培养得刁钻的味蕾,这些个前辈可谓是大下苦功。

    为了寻找到能够替代辣椒、花椒、胡椒、豆豉、葱、蒜、姜、香椿、八角、小茴香、桂皮之类的替代品。

    穿越者前辈们不惜代价,拿出神农尝百草般的精神,对各类植物一一品鉴,将调味品种类补全,并且出于情怀缘故,仍旧以原世界的名字为这些调味命名。

    不过前辈们作为试点的先驱者,数量较少,且零零散散的分布于各个异世界中,保不准儿方宁所在的异世界压根儿就没有前辈转世过。

    不过传说前辈中仍旧有那么几位摸爬打滚一路混到了神灵层次!

    神灵层次啊,在这方宇宙之中都是极高层次的生命形态了。

    即便是穿越者们有着【远洋舟】挖掘血脉的金手指辅助,但在原世界中心计算机的推演中,终其一生能够达到神灵层次的,占比不足亿万分之一!

    所以,能够混到神灵层次的前辈们无疑是值得令人敬佩的,更难能可贵的是,这些前辈还会为了照顾后辈们的味蕾而奔走于诸天万界!

    到了神灵层次嘛,那些前辈们只需要在凡人面前展露些手段,便可以收割一大片信众,再借他们之手传播菜谱便简单得一匹。

    像这个世界厨子与餐馆老板所信仰的食神,这神祇便极有可能是方宁的某位前辈!

    “咚——咚——咚——”

    报时大钟于晨曦破晓之际敲响,钟声鼓荡,连响八下,代表着清晨八点至。

    山顶广场内。

    餐桌摆饰齐备,仪仗队就位。

    一场盛大宴会的筹备也终于在这紧锣密鼓的节奏中临近于尾声。

    宫廷大管家领导着一队侍从女仆排列于广场入口大道的两侧,面含笑意,彬彬有礼。

    其手中托举着一串长长的名单,上记录着每一位贵客的名讳及其所代表的家族。

    不过打理王国内务多年,宫廷大管家早已将王国上下大小贵族铭记于心,名单上的文字早已倒背如流,这份名单只不过是仪式中必备的装点而已。

    其面前竖立着一个齐脖颈高的支架,支架被金箔纸层层包裹,顶端架着一枚拳头般大小,淡金色的宝石。

    透过那宝石半透明的晶面,依稀可以窥见那其中浮动着的魔法符文,以及玄奥的光辉。

    这赫然正是一块魔法宝石,而它的功用也极其简单,与盛放在广场四周的魔法石台相呼应,将说话人的声音扩大数十倍外放,典型的话筒一支。

    不出意外的话,这种近十年才出现的魔法话筒的创意同样是出自于方宁前辈之手。

    “咳咳…呼呼呼…”

    宫廷大管家朝着魔法话筒吁了几口气,以确认声效设备完好,看着山坡正下方由贵族们聚集起的马车队伍,即便是宫廷大管家也须得打起十二分的精神应对。

    因为宫廷大管家象征着王室的礼仪代表,若是被其他贵族挑出些值得诟病之处,那丢的,可是整个王室的脸面!

    随着一声悠远长息的号响,远处的仪仗队开始奏乐。

    弦乐组,木管组,铜管组,打击组等共计二十三种乐器操作仪仗员的双眼时时不离乐队指挥员的双手,演绎一首节奏紧密,激情澎湃的交响乐曲,尽显堂皇大气之意。

    而王国的国王陛下与王后以及其几位家眷则是早早地立于广场红毯所铺就的阶台上,静侯着宾客们的光临。

    而山坡下的贵族们亦是在交响乐奏鸣之后自发有序的按照事先便已了解的名单顺序自发的依次排队如场。

    大部分贵族们虽然生活糜烂,但只要涉及到礼仪相关的事宜时,那就绝对是鸡毛堆里挑不出半点骨头来。

    毕竟这王国一年一度的盛会,就似逢年过节一般郑重,贵族们在参会之前便已经做足了充分的准备,服饰考究,行为得体。

    对于贵族们而言,这是一个无硝烟的战场,服饰的昂贵度与搭配指数都是贵族们的长矛利剑,在每一个眼神的碰撞中激烈的交锋,势必要一决高下。

    “我们是要排在最后吗?”

    缩起翅膀,方宁降落于贵族车队的最末尾,金萝丝翻身下龙,稳稳地落在地上,理了理自己的衣袖。

    “按照每年龙契大会之后的王国宴会来看,规矩一向如此。”

    金萝丝如此解释道。

    王国宴会其实算下来本就属于龙契大会的附属品,通常都在龙契大会完成后的第二天立即举办。

    说白了,王国宴会的作用便是将王国大小领地贵族聚集起来,初衷是让他们能够在宴会上对新诞生龙骑士进行公平且透明的争取。

    尽管所谓的透明化着实水分挺大,但规矩还是得遵守的,故而在排队期间,贵族们绝对不能与龙骑士产生交流,上至国王亦是如此!

    从另一个角度上来看,这王国宴会也算是驭龙国骑士们的宣誓大会。

    在此次宴会上,凡是实力达到扈从骑士,年龄不过四十岁者,皆可以选择进入宴会向自己心仪的领主宣誓效忠。

    所以,在方宁与金萝丝身边的空地,同样被有投奔意向的普通骑士挤得满满当当。

    这些骑士大多是扈从骑士与正式骑士,等级最高者一般不超过高阶骑士。

    他们中大多数是贵族培养的而出,许多身具贵族血统,算得上是某某家族内定之人,之所以会来参加效忠仪式,一来是为了见见世面,二来也是贵族们公开展示炫耀自己家族的力量。

    宣誓的骑士越多,也越能变相证明家族的影响力。

    这群骑士中只有约莫三成左右的人员是平民出身,还有极小一部分是“跳槽”的,这些非内定的人员,同样也是被贵族们争取的对象。

    “为什么没有见到大卫王子?他也是今年诞生的龙骑士啊。”

    方宁环顾四周,并没有发现那王国的天之骄子。

    “大卫王子乃是王储,未来是必定要继承王位的,自然不用遵循这套规矩,像那些公爵,侯爵,伯爵的第一顺位继承人都可以不用遵循这套规矩。”

    挽了挽一头秀发,金萝丝突然望向远处,“那是什么?等等,好像是那条叫弗兰妮的水晶龙!她来干什么?”

    一条水晶龙破云而来,速度奇快。

    半透明的龙躯在晨曦的照耀下熠熠生辉,这团龙形闪光点宛如流星坠落,径直落在方宁的面前,浩荡的龙威席卷四方,惊得骑士们的坐骑一阵嘶鸣。

    “嗨!我亲爱的孩子,看看母亲我给你带了个什么大宝贝儿过来!”

    (未完待续)

    PS:今天承蒙书友【好快的】提醒,作者才知道《从骑》这公众作家新书榜单上排名第十二(在预先打下这行字的时候是这样的),虽然这个排名可能在大佬眼中不算什么,但是对于作者来说真的挺意外了,因为我就是个死扑街的说,因为我挺容易满足的说……

    这个排名离不开各位书友大佬的厚爱也支持。

    毕竟我那么水,笔名都叫【嚼水】,你们还能送我到这个位置来………我说怪不得最近收藏涨得那么多……

    哈哈哈,开个玩笑。

    总是有读者说我剧情拖沓,呃,这一点我承认。

    但是,小说嘛,本来就是用来打发时间的,当你们无聊的时候看这个作者很水,然后就忍不住发文吐槽,这一来二去,不就将你们闲暇时分无聊枯燥的时光打磨掉了吗?(手动滑稽)

    而且喷完作者,骂作者是扑街仔之后是不是心情愉悦,起到了舒缓压力的效果?

    那么从这些方面来看,《从骑》是真特么的成功啊!(厚颜无耻脸)

    咳咳,其实在一开始,作者就申明了《从骑》冲突点设置不多,较为温吞,虽然作者动笔的时候非常喜欢写歪,套用一位书友的话“有位龙套(络腮胡子)用了好几章”才死掉。

    但是,请各位大佬仔细回忆一下,络腮胡子做出了哪些贡献?

    第一,将金萝丝打下悬崖,推动了多爪怪(嘿嘿)情节发展。

    第二,借助络腮胡子的嫖嫖展现了随营军妓这一阶级的可悲。

    第三,络腮胡子的死亡展现了主角方宁的重要性格特质——会补刀。

    剧情拖沓嘛,就把它当成日常来看嘛。

    这本书的风格其实就像一部分的人生一样,前途迷茫,不知到未来如何抉择——反正作者就是这种找不到真正意义上目标的人,如果有类似情况的可以举个爪,如果想要倾诉也可以在评论区找作者互舔伤口,作者在评论区一向很活跃的,当然,人多了我应付不过来(笑哭)

    好了,最后求一波票票。

    本来刚刚是排在第四的,结果掉到十二了,哭唧唧,可怜兮兮的作者向诸位求票,这次菊花就献上四朵吧。??(??????)?ノ??(??????)?ノ??(??????)?ノ??(??????)?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