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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文学格局中的中国小说》是一本很有新意的学术专著,第四章“历史小说:史传传统与史诗模式”,则是探讨历史小说的专章。作者引西方著名历史小说家司各特的话:“我用的方法是把我的叙述力量全部集中于人物和人物的热情上——这些热情是社会各个时期人们所共有的;这些感情同样地激动人类的心,不论这颗心是在15世纪的钢铁盔甲下,在18世纪的织锦外衣下,还是在今天的兰色礼服和白斜纹布背心下跳动。”又引另一位西方历史小说家大仲马的话:“历史是什么?是我挂小说的钉子。”得出了如下结论:“出于这样一种创作意识,西方的作家就不像中国的演史家那样尊重历史的自然,而对历史事变的处理带着一定的随意性,甚至用自己的想像去取代一部分历史事实。”[1]
西方历史小说家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创作意识”呢?作者的答案似乎是归结为西方的“个人英雄史观”。其实,根子恐怕更在西方没有中国“欲灭其国,必先灭其史”的观念,没有中国为记载历代国运兴衰、褒贬历史人物功过的以“二十五史”为主干的史书系列。令西方人自豪的古希腊“史诗”,原本就是“需要由想像来加以丰富的”(伏尔泰语)、“比较能容纳不近情理的事”(亚里斯多德语)的“传奇故事”(黑格尔语)。传统如此,观念如此,又何必为后世小说家“随意歪曲”历史感到惊诧呢?
号称西方“历史小说之父”的司各特(1771-1832),他的第一部历史小说《威弗利》发表于1814年,相当于中国清代嘉庆十九年;他最成功的历史小说《艾凡赫》发表于1819年,相当于清代嘉庆二十四年。仿效司各特成名的大仲马(1802-1870),他的历史小说《三个火枪手》于1844年问世,相当于清代道光二十四年。而中国宋元(960-1368)时期的瓦舍勾栏,早有了“讲史”的家数;自罗贯中于明代洪武四年(1371)写成《三国志演义》,至杜纲于清代乾隆六十年(1795)撰就《南史演义》,与正史相得益彰的历史小说系列,便已宣告完成。章炳麟《〈洪秀全演义〉序》说得好:“演事者,则小说家之能事。根据旧史,观其会通,察其情伪,推己意以明古人之用心,而附之以街谈巷议,亦使田家孺子,知有秦汉至今帝王师相之业;不然,则中夏齐民之不知故国,将与印度同列。然则演事者虽多稗传,而存古之功亦大矣。”世界独一无二的具“存古之功”的中国历史小说系列之最后奠定,比西方“历史小说之父”的第一部作品问世还早了九年!试问,该如何在“世界文学格局中”看中国历史小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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