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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不应该追究甲戌本的来历?
胡适在《考证<红楼梦>的新材料》中说:“去年(1927)我从海外归来,便接着一封信,说有一部抄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愿让给我。我以为‘重评’的《石头记》大概是没有价值的,所以当时竟没有回信。不久新月书店的广告出来了,藏书的人把此书送到店里来,转交给我看。我看了一遍,深信此本是海内最古的《石头记》抄本,遂出重价把此书买了。”他在1961年还说到:“那位藏书家曾读过我的《红楼梦考证》,他打定了主意要把这部可宝贵的写本卖给我,所以他亲自寻到新月书店去留下这书给我看。”甲戌本的来历疑点甚多,应不应该追究?有先生责问道:“是不是非要找出那位已找不到的卖书人的姓名地址,问个一清二楚才算具体交待?”卖书人是不是真的找不到了?《历史档案》1995年第2期刊布的胡星垣1927年5月22日给胡适的一封信,为此问题提供了答案:
兹启者,敝处有旧藏原抄《脂砚斋批红楼》,惟只十六回,计四大本。因闻先生最喜《红楼梦》,为此函询,如合尊意,祈示知,当将原书送闻。叩请适之先生道安。 胡星垣拜启 五月二十二日
据小注,此信就保存在胡适收信的档案夹里,原信只有一页,为三十二开白色红竖格八行信纸,下边印有“上海新新有限公司出品”字样。信封也是白色,正面写有“本埠静安寺路投沧州饭店,胡适之先生台启,马霍福德里三百九十号胡缄”,邮戳为“十六年五月二十三日,上海”(《胡适考证<红楼梦>往来书信选》五)。看来,胡适并非不知道卖书人的身份和姓名地址,他之所以“疏忽”了他自己认定的《红楼梦》考证“正当范围”中的大事,是因为他心中根本没有辨伪的意念,甚至也不想别人来过问辨伪的事情。
2、甲戌本是《红楼梦》“第一个定型的精钞本么?”
甲戌本仅残存十六回,正文多有空缺,如“诗礼簪囗之族”、“正囗个美缺”、“囗了礼数”、“痰囗担帚”、“更衣囗手”,等等,这种书写的格式,一般是底本上的字迹漫漶或蠹蚀,抄写者空出一格以待考,决不会是什么早期的定本或曹雪芹的稿本。此本又多错别字,如“好货”误作“好贷”,“元宵”误作“元霄”,“龙钟”误作“聋肿”,“费用”误作“废用”,“杜撰”误作“肚撰”,“膏肓”误作“膏盲”,“铃束”误作“黔束”,等等,连甲戌本最关键的“戌”字,也误写作“戍”了。甲戌本独有的“至甲戌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的话,是从程伟元程甲本序中之“《红楼梦》小说本名《石头记》”一语推衍而来的,“仍用”二字,恰好反映了“本名《石头记》”程本用《红楼梦》,甲戌本仍用《石头记》的演变次第。甲戌本“凡例”第一条“是书题名极多,《红楼梦》是总其全部之名也”,由此益见“仍用《石头记》”之不通,哪里谈得上是第一个“定型”的“精钞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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