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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德才先生专著《鲁德才说包公案》,今年1月由中华书局出版。
包拯是我国北宋时期著名的官吏,是清官的代表,人称“包青天”。本书系统梳理历代包公案,剖析其版本异同、故事源流及创作风格,兼及包公案中包公形象的变迁,并介绍了中国历史上和文学作品中出现的判案制度和习俗。
鲁德才先生在《后记》中说:
1990年4月至1992年4月,我在日本东京大学文学部中国语文研究室执教,课余时即到校图书馆、东洋文化研究所图书馆和文学部资料室,以及文部省内阁文库翻看所藏中国古代小说古版书。某日,我突然发现东洋文化研究所双红堂书目记有“石派书”包公案六种及抄本《龙图公案》说唱本。我极其兴奋,传说四八年被焚的“石派书”,竟然流传到日本吗?这是石玉昆嫡传本吗?遗憾的是,文中有几段盛赞石三爷(石玉昆)的话语,看来是再传本而非是原本,但对研究石玉昆说唱《三侠五义》的情况提供了重要线索;尤其是抄于咸丰末、完成于同治元年的《龙图公案》(未完本)唱本,更具有学术价值。
此时我又参看了国内已绝版或很少见到的《百家公案》、《详刑公案》、《详情公案》、《律条公案》、《廉明公案》、《明镜公案》、《诸司公案》、《新民公案》以及法家公案集明版《萧曹遗笔》、《折狱要编》等。
我详细比较了《百家公案》与《龙图公案》的异同,对明清公案小说的形态发展有了较新的判断,写了几篇文章。
大约是九四年,小友胜股高志先生从日本寄来车王府藏曲艺本《三侠五义》与《包公案》复印本,这令我非常感动,开始比较说唱本与《龙图耳录》本的关系。岂知九五年三月,我又赴韩国讲学两年,所有的文献资料又束之高阁,幸好我在首尔大学看到了《百家公案》的异版《包公演义》。九七年回国后,应春风文艺出版社杨爱群同志之邀,为插图本中国文学小丛书中的《三侠五义》写了一个小册子,由于限定在五万字左右,不可能全面深入铺展。此后,我又投入撰写《古代小说形态发展史论》与《古代小说名篇赏鉴录》(出版社改名为《古代小说艺术鉴赏》),包公案的研究又推后了。
去年年初清理图书,在书架顶层看到尘封多年的车府本复印本,突发奇想:何不写一部《论包公案》?三月下旬,中华书局顾青先生等来南开公干,多年不见,相谈甚欢,不经意中谈起写作内容,结果一拍即合,加紧涂鸦,六月底杀青,终于可以回报老友的殷殷盛情了。
尽管本书属通俗读物,但我相信,每题中都有笔者的独特见解,也都有一些可贵的资料供参考的。我特别要指出,《龙图耳录》与说唱《三侠五义》的后半部和结局截然不同,因而是两个版本系统。车王府说唱《三侠五义》、《包公案》与东大本《龙图公案》是一个系统,《龙图耳录》、《三侠五义》、《七侠五义》,乃至《小五义》、《续小五义》是一个系统。《龙图耳录》是散文系统始作俑者。它不是说唱《龙图公案》的翻版,而是再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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